六旬老翁讨要工资遭拒,气愤不过与老板发生冲突,先是向老板扔木棍,接着持械砍伤老板,不但工资没要回来,还赔偿给老板人民币近6万元。11月5日,经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1月20日,江西六旬老翁张某因工资问题到长泰县林墩工业区某染板厂找老板何某理论,双方发生口角。
之后,张某夫妻与老板娘朱某发生肢体冲突,经旁人劝阻,张某夫妻欲离开工厂,老板何某见其妻被打便拿起一张塑料椅冲过去打张某;张某捡起一根木棍扔向何某未砸中,便从租房外的灶台上拿起一把菜刀与何某互殴,其持菜刀砍中何某左手,致何某左手受伤流血,后双方被旁人劝开,何某被送医治疗。经鉴定,何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逃回江西老家,2015年6月29日,其在老家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现与何某达成损害赔偿调解协议并已付清赔偿款人民币55000元,何某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