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小平山镇村民甘某彬伙同他人,冒充村委会干部强迫运输木材途径本村的黄某捐款3万元。近日,兴业县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甘某彬提起公诉。
2012年年初,黄某在兴业县小平山镇崇善村承包了一片林地,待林木砍伐向外运输时,需要经过临近的珊塘村,该村村民甘某彬伙同甘某辉、甘某友、甘某民等人认为有利可图,遂经过密谋,由甘某彬冒充珊塘村村委会干部,多次在村道上采取拦车、堵路的方式,不准黄某运输木材的车辆通过,除非向珊塘村村委捐款。黄某无奈下,被迫向该“村委”捐款3万元。
后黄某去该村委核实,发现上当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直到今年年6月,主犯嫌疑人甘某彬才得以归案,但据甘某彬交代所得钱款早已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