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察院日前向媒体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自2013年4月起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嫌疑人626人,办案人数是前三年所查同类犯罪人数总和的1.5倍,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40人(厅级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
据通报,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嫌疑人涉林业79人,水利63人,土地矿产54人,环保32人,农业12人,安监5人,重特大案件201件,县处级以上要案40人,其中厅级4人。
其中典型案例包括:广东西江盗采河砂系列案牵扯出广东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等40人涉嫌受贿、渎职案;广东湛江12名农机局局长因严重渎职失职问题导致数千万元农机补贴被不法分子骗取;广东韶关曲江区环境保护局监督股原股长陈炳荣任职期间玩忽职守,导致发生北江河被污染的重大事故等。
广东省检察院表示,从总体上看,广东省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涉案领域多,窝案串案情况突出,主要体现在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疏于监管;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造成了大面积土地被损毁、主要河道被污染,大量尾气超标车辆上道通行,矿产资源被盗采等严重后果。
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德标说,通过一年的专项工作,广东省检察院发现,当前广东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情况相当严重,打击力度亟待加强。如全省环保系统查处违法案件1万多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58宗,刑拘18人。广东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也呈现出涉案领域多,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高发态势。从发生案件部门看,案件涉及所有对生态环境具有保护监管职责的林业、水利、国土、环保、农业、建设规划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