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甘肃乡政府在辽宁公款消费777元

2015-12-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1347℃

        

        法制网兰州5月8日电 记者周文馨 赵志锋 5月4日,网传称“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龙渠乡政府5月1日在辽宁省锦州市公款消费777元”,张掖市甘州区纪委初步调查称,系区政府派干部外出协助企业催要制种玉米款的过程中出现用公款消费的现象,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外出工作人员将于5月15日左右返回,区纪委将在工作人员返回后,详细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甘州区纪委通报称,2013年张掖市丰玉鑫陇制种公司在甘州区龙渠乡和沙井镇委托农民种植制种玉米,因销售款项不能及时回笼,造成共欠龙渠乡和沙井镇农民制种款3800多万元,群众多次赴市区上访,要求政府协助催款。

        为此,甘州区政府决定,由区种子管理局、龙渠乡、沙井镇干部及制种村村干部、群众代表,与丰玉鑫陇公司法人代表王峰一行赴东北、内蒙古等地催要货款,用于兑付群众制种款。至5月4日已先后到葫芦岛市、锦州市催要制种玉米款。期间,于5月1日下午,在锦州市古塔区新鸿福烧烤城用餐,消费777元,开具了抬头为“甘州区龙渠乡政府”的发票。

        甘州区纪委称,此事反映出甘州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严,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为杜绝同类事情再次发生,张掖市委、市政府已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外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