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通报3起弄虚作假用人案

2015-12-26 来源:法制日报 热度:1349℃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华春雨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13日通报了广东、河南查处3起弄虚作假用人案件的情况。案件分别涉及造假骗官、更改年龄、办理假招工手续等。

        根据网站通报,3起案件分别是:

        1、广东查处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造假骗官案。张水生,2010年2月任省工商局副巡视员,2011年11月退休。经查,张水生任惠州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期间,分别找人伪造其两个儿子的学历、工作履历和档案材料,使两人以干部身份办理工作调动,其中一人调入惠州市工商局。张水生担任惠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其子历次提拔过程中,亲自主持会议、参与讨论及投票,违反了回避制度;其间,还将其子违规破格提拔。

        根据查核结果,广东省纪委给予张水生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按副处级确定退休待遇;广东省人社部门取消其两个儿子的干部调动资格及干部身份;相关部门分别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广东查处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姜晓梅更改年龄案。姜晓梅,2010年8月起任深圳市宝安分局宝民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经查,姜晓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57年10月9日,1993年以来,姜晓梅先后4次更改出生日期,最终将出生日期更改为1963年10月15日。另外,姜晓梅还存在违反廉洁自律问题。2013年11月,姜晓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降级处分。

        3、河南查处睢县人社局葛涛办理假招工手续案。葛涛,2002年4月任睢县劳动局党组成员、企业养老保险所所长。经查,2004年7月,葛涛为了给其初中毕业的女儿葛某某安排工作,自己填写《招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找县劳动局工作人员加盖“睢县劳动局招工专用章”。因葛某某当时只有15岁,不符合招工年龄,葛涛将葛某某出生年月由1989年7月改为1983年7月,将招工时间由2004年8月改为2001年10月。2004年8月,葛某某调入县劳动局企业养老保险所工作。根据查核结果,睢县纪委给予葛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睢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某某进行了诫勉;葛某某被辞退,并上缴工资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