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广东: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英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谢龙生因犯玩忽职守罪等4项罪名,一审获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目前,该案正处于二审阶段。
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谢龙生在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在主管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谢龙生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纵容其分管的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非法收受民爆公司给予的贿赂款,为其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谢龙生个人还收受他人贿赂60万元。此外,谢龙生对其170余万元的财产、支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差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