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春 通讯员钟法
11月12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由院长斯金锦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杭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戴建平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0名市人大代表和200余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有关市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到场旁听庭审。
本案是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杭州市首例由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是杭州积极响应全省行政机关“旁听百场庭审”活动的组成部分。
马某诉杭州市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一案,系马某向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核定其养老金的法律依据,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作出告知后,马某不服,遂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经审查后认为不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作出驳回复议申请决定。马某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向杭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戴建平在最后陈述中说,“本案的实质争议是有关退休待遇享受问题。这个争议的发生,说明相关单位的工作还存在不仔细、不到位的地方,值得我们深入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端正工作作风。借用今天的庭审,我们上了一次很好的依法行政现场教育课。老百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和监督,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也能对我们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增进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服务效率。”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法庭征询当事人同意,在庭审辩论结束后组织双方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合意,原告当庭申请撤回起诉。合议庭经合议后,当庭裁定准予撤诉。
杭州中院院长、审判长斯金锦解释说,“本案虽是不服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但实质争议是有关原告退休待遇享受问题。当事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是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法律途径,但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行政机关公开执法依据,实质上要求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说明,该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通过协调处理本案,不仅有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其退休待遇问题,对于推进杭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杭州市人大代表莫利萍点评说,“很惊喜走进法庭看到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端坐在被告席上,既出庭又出声,让老百姓告官看到官,其意义不仅在于更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对全市各级政府及干部更是一种示范,这是法治的进步。”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章明说,“此次市领导出庭应诉‘民告官’,是法治建设工作当中的重要一环,对我们也是一次很好的法治学习教育。在以后工作当中,特别是涉及老百姓退休、参保等民生服务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面对面的方式做好解释、沟通、宣传和服务。”
记者了解到,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了法律的明确规定。2018年初,杭州中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了具体规定,创新设置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即时记录,并以适当方式向行政机关进行反馈”的制度。
近年来,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其中,2017年为42%,2018年上升至71%,2019年1-10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017件,占比84%,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成为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