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驰 通讯员高军平 康赞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从2019年9月起,天津检察系统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共监督立案15件16人,受理审查逮捕27件52人,受理审查起诉23件32人,提起公诉14件34人。
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天津检察系统还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督办工作。在案件督办中,天津各区检察院联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区市场监管等部门2019年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检查年度立案、结案工作台账、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情况,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依法实施监督。截至目前,共发现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13件,受理审查起诉5件5人,提起公诉3件5人,向相关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