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华怡雯 杜艳
明亮洁净的窗户、修补完整的地坪、排列整齐的瓦片……如今的薛福成墓及坟堂屋在阳光下显得分外古朴庄重,很难想象在不久前,这里还是荒草丛生。
薛福成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外交家,是资产阶级早期维新派代表人物,薛福成墓及坟堂屋是江苏省无锡市著名历史名人墓地,位于太湖风景名胜区无锡梅梁湖核心景区内,2003年6月被核定为无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8年6月,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辖区内的薛福成墓及坟堂屋遭到了破坏。其中,薛福成墓保存尚可,但坟堂屋内及外部场地杂草丛生,堆满了废旧物品、树枝草秆。堂屋保护范围内还建起了一家茶叶加工厂,厂房将薛福成墓与坟堂屋完全隔断,使得坟堂屋完全封闭在厂房后侧,游客看不见坟堂屋,更无法进入其中。
得知此情况后,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多次前往实地勘查,为确定遭受损毁的实际情况,还从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调取相关资料,一一进行对照确认。同时,运用无人机等对坟堂屋整体状况进行拍摄,固定了其遭受破坏的证据。
最终确认,违建的茶叶加工厂厂房是在2013年下半年拆除了原建筑物并占用部分庭院新建而成,该行为发生在坟堂屋被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后。从而确定坟堂屋的破坏系近年来的情形,而非历史遗留问题。
明确责任主体后,滨湖区检察院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拆除违建,并对被破坏的部分进行修复。市政和园林部门经核实,确认该违建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并责令其在6个月内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文体部门则结合目前使用情况及有关专家意见建议,委托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了修缮设计方案,并将报上级单位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同时,文体部门向检察院反映,由于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范围(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均未公布,导致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惩处破坏文物的行为缺少法定依据,文物保护修复工作任重道远。滨湖区检察院将此事向无锡市检察院汇报后,经两级检察院与多部门共同协商,推动无锡市政府于2018年12月出台《关于公布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对全市275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明确划分,形成图纸并公布,文保单位的保护、修复工作得以步入正轨。
2018年以来,滨湖区检察院积极拓展公益诉讼领域,针对辖区内具有历史文化底蕴和文物价值的建筑物、历史遗迹以及相关设施和周边环境,开展了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排查发现线索20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先后办理了遭受不同程度损毁的600年古扬名大桥、蒋重珍故里状元井、秦金墓等案件,使蒙尘的珍宝重新焕发夺目光彩,为推动地方文物保护工作作出了检察贡献。
“文物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是体现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载体,更是展现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责的应有之义。这是公益诉讼新领域的有益探索,也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滨湖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利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