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县原林业局局长黄启璋犯受贿罪一案,保亭检察院指控其受贿109万元。
保亭检察院指控,黄启璋在担任保亭县三道镇党委书记、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工程老板在承揽工程和拨付工程款等过程中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现金和银行卡贿赂,共计109万余元。
庭审中,黄启璋除对部分事实有异议外,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在最后陈述阶段悔罪认罪,表示对不起家人。控辩双方均针对本案充分发表意见。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据介绍,2011年至2015年间,黄启璋先后收受他人“好处费”后,于2015年5月将部分受贿款退还给当事人。2015年7月,黄启璋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在庭审现场,该县纪委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及林业局部分干部108人到场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