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潘晓东
据河北省纪委消息:日前,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对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潘晓东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潘晓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问题涉嫌犯罪。
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潘晓东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潘晓东简历
潘晓东,男,满族,1962年11月出生,河北易县人,中共党员,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曾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先后在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省交通厅项目办、河北华能京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省交通厅基建管理处工作。
2009年12月起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兼任总工程师;
2010年2月起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兼任总工程师。
2014年8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消息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潘晓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潘晓东涉嫌受贿犯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5年10月27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潘晓东一案,检方起诉潘晓东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