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1-1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830℃

1.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许洪志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许洪志在担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期间,不执行省市关于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共占用办公用房面积51.5平方米。同时,许洪志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工作失职等问题。2015年11月26日,四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许洪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其党支部书记、院长职务。

2.辉南县辉发城镇林业站站员胥冬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15年9月,胥冬为自己乔迁操办喜宴,在辉发城镇蛟河口村某饭店宴请宾客12桌,违规收受礼金。2015年10月15日,辉发城镇机关党支部会议决定,并经辉发城镇党委批准,给予胥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退还。

3.松原市长岭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柏静公款旅游问题。柏静带领三名教师在西安市莲花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参加业务交流培训期间,用公款支付4人去旅游景点发生的短途车费和餐饮费。2015年12月29日,长岭县纪委给予柏静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