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资料图)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此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吕锡文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
通报称,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插手原任职地方的人事安排;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侈、贪图享乐。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等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指出,吕锡文身为中央候补委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吕锡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吕锡文简历
吕锡文,女,汉族,1955年7月生,浙江宁波人,1982年8月入党,1974年4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北京工业学院分院纺织工程系机织专业)。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曾在北京郊区插队。大学毕业工作后,曾任北京工业学院分院团委副书记,北京市经委政治部干部处、市委工业部干部处副处级干部,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副处级组织员,经济干部处副处长,经济干部二处副处长、处长,经济干部处处长,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999.01-2003.01北京市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3.01-2003.04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区长
2003.04-2006.09北京市西城区委书记
2006.09-2006.10北京市委常委、西城区委书记
2006.10-2007.05北京市委常委
2007.05-2013.04北京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2012年7月3日,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13年04月,任北京市委副书记。
2013年07月,任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