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大同市纪委了解到,日前,经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纪委对大同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浑源县委原副书记、政府原县长赵亚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亚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其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赵亚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目无党纪、心无敬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大同市委研究,并报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亚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察局报市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市委全会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