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农场原场长6年挪用公款48万被判刑

2014-02-1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936℃

    吴文的仕途可谓平步青云,随着手中权力的日益集中和职位的升迁,特别是来自各方的赞誉乃至奉承,使他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渐渐改变了,他购买高档轿车、打牌、旅游,拿着农民的种粮补贴疯狂消费……

    “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时发现,老龙河农场原场长吴文涉嫌挪用农民的种粮补贴47万元,供自己挥霍。”近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

    6年挪用47万种粮补贴

    梳理吴文的人生轨迹,不难发现其仕途可谓平步青云。

    吴文今年56岁,案发前,系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八钢物管公司)下属开发公司负责人。吴文在八钢物管公司工作期间,工作踏实,具备了一定的管理能力,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鉴于吴文的出色表现,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吴文被任命为八钢物管公司老龙河农场场长。手中有权后,经常有农民来找他上交土地管理费,吴文多了接触现金的机会。而吴文的花销也多了起来,消费时与人攀比的心理越来越重。

    2008年1月至12月,吴文被任命为老龙河农场负责人。

    2009年,八钢物管公司在老龙河农场的基础上成立农业开发分公司,吴文被任命为农业开发分公司负责人,任期自2009年至2012年12月。

    2012年8月,八钢物管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吴文涉嫌一起合同诈骗案。后经检察院侦查后,吴文交代了其挪用公款的事实。

    经查,2007年4月至2012年11月,吴文任职期间,利用其负责为农场种植户申领、发放补贴的职务便利,将昌吉农业科技园管委会财政局发放给老龙河农场种植户的种粮补贴:包括小麦直补、小麦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共计471937.68元挪用,归个人挥霍使用,至案发时未还。

    危害民生损公肥私

    直至吴文案发,老龙河农场的农民都没有领到种粮补贴。

    据吴文交代,他先后办理了两张银行卡,昌吉农业科技园管委会财政局将农民的种粮补贴存入其银行账户,他从银行卡中取出后并没有发放给农民,而是准备在呼图壁县承包土地,结果被人骗走17万元。

    尽管损失了农民的钱,但吴文并未停止占有农民种粮补贴的脚步。2011年,吴文用领取的农民种粮补贴购买一辆二手奔驰轿车,其他的钱,则用于买房、旅游、打牌等消费。

    除此之外,吴文还挪用农民的土地管理费。2009年,农民张某给吴文交了17800元土地管理费,吴文没有上交,而是用于个人消费,至案发时未还。

    这起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引起检察机关的重视,因吴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检方以其涉嫌挪用公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吴文被国有公司任命为农场的管理人员,代表国有公司行使管理监督的职权,职责上有公务性,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农民种粮补贴及土地管理费归个人使用,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2013年12月13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文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涉案赃款489737.68元责令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