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由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邵阳市湘西地区开发办原主任郑定夫(副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在宁乡开庭审理。 据了解,湖南省于2004年设立了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用于湘西地区产业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的银行贷款给予利息补贴。邵阳市湘西地区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邵阳市湘西办)直接负责邵阳市湘西地区开发项目申请财政贴息资金的申报与审查工作。
郑定夫曾任邵阳市发改委副调研员,2007年3月至2015年5月,任邵阳市湘西办主任。 公诉机关指控,郑定夫在担任邵阳市湘西办主任期间,作为具体执行牵头组织项目贴息资料申报和审查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在申报湘西地区开发省规划产业项目贴息工作中,未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对项目业主单位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查把关,致使不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申报产业项目违法得到贷款贴息。郑定夫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审核,致使某公司骗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额巨大。 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决定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