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汉阳区房管局房政物业科科长熊兰香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等问题。熊兰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出具虚假证明的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13.2万元,以及拆迁安置房指标一套;熊兰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万元。2015年12月18日,汉阳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熊兰香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江山村党支部委员、会计胡为俊挪用江山村村民安置房购房款等问题。胡为俊被抽调到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征地拆迁指挥部从事拆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江山村村民安置房购房款和企业购砖款共计53.58万元,为自己购买理财产品,获取收益共计5.15万元。2015年12月17日,白庙街纪委给予胡为俊开除党籍处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