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受审 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2016-04-02 来源:法制网 热度:1570℃

《法制日报》记者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马勇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3月29日上午在郴州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第五庭公开开庭审理。郴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80余人参与了旁听。

据检察机关指控,马勇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法决定返还578.85万元土地出让金;在担任中共益阳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60万元被用于支付企业欠款,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07年至2013年期间,马勇利用担任益阳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益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李万新(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单位或个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勇犯数罪,应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庭审从上午8点30开始,先后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于当日11:40休庭。由于该案有关证据较多、案情重大,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记者注意到,出庭的马勇已满头白发。此前官方披露的资料显示,马勇1957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先后担任过湖南省统计局局长、益阳市市长、益阳市委书记,2013年任湖南省委副秘书长。2015年5月1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湖南省纪委纪律审查。同年10月8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依法逮捕。2016年1月29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做工作报告时详细披露了马勇干预司法案,这是今年最高检万字报告提及的个案中写得较为完整的案件。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通报的第二批共7起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典型案件中,马勇案名列其中。通报称,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胡氏兄弟2人因故与受害人袁某发生争执,对袁某进行殴打,其中1人持水果刀将袁某捅死。2013年8月,益阳市赫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后经查明,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时任益阳市委书记马勇收受被告人亲属贿赂,借口“保护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益阳市多名政法干警和案件辩护律师违法帮助被告人减轻罪责,导致该案重罪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