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2人被判无期

2016-04-02 来源:人民网 热度:3872℃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3月30日一审宣判。冀文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23人获刑。

这23人中,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22人均涉受贿罪、获刑均超过11年。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杨刚、谭栖伟、姚木根、郭有明等20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2位涉受贿获刑的官员中,有19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案金额最多,分别为4856万余元和4346万余元。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其余3人分别是,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涉案854万余元、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

另外,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山东省委原常委王敏、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山西省委原常委聂春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申维辰、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等人已经过堂受审,目前尚待宣判。

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姓名 原职务 罪名 涉案金额 刑期

冀文林 海南省原副省长 受贿 2046万余元 12年

杨刚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 受贿 1379万余元 12年

李东生 公安部原副部长 受贿 2198万余元 15年

谭栖伟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受贿 1143万余元 12年

姚木根 江西省原副省长 受贿 2302万余元 13年

郭有明 湖北省原副省长 受贿 2379万余元 15年

沈培平 云南省原副省长 受贿 1615万元 12年

祝作利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854万余元 11年

阳宝华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356万余元 11年

李崇禧 四川省政协原主席 受贿 1109万余元 12年

郭永祥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4346万余元 20年

王永春 中石油原副总经理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4856万余元 20年

李春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3979万余元 13年

蒋洁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1403万余元 16年

陈安众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受贿 810万余元 12年

廖少华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1324万余元 16年

季建业 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 受贿 1132万余元 15年

陈柏槐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滥用职权 283万余元 17年

倪发科 安徽省原副省长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300万余元 17年

刘铁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受贿 3558万余元 无期

李达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095万余元 15年

童名谦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玩忽职守 5年

王素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 受贿 1073万余元 无期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更新至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