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给予新办微型企业资金补助,本是为了扶持村民创业致富,不料却有人趁机借村民名义,通过虚假注册,骗取国家钱财。近日,经广西壮族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莫传坚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2011年,梧州市出台微型企业扶持政策,符合补助条件企业可获财政返还30%实缴注册资金。时任该市长洲区倒水镇马水村委主任的莫传坚,本该正确履职,将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并协助村民开展好此项工作,但其却心生歪念,利用其村主任身份找来周某某等31名村民身份证和户口本,通过预先为每人账户存入10万元注册资金,在获取工商登记后立马全额撤回注册资本的方式,零出资成功登记为微型企业。之后,其为了获取国家返还三成比例的资本金,在明知村民并无创办企业的意图,更无真实出资的情况下,隐瞒真相,通过他人介绍疏通财政局微企股负责人黎某某关系,让其优发放上述村民补助款。莫传坚利用上述方式,共骗取了国家91多万元补助款。
经群众举报,莫传坚于2015年2月27日被长洲区检察院立案侦查。随着法槌的的敲响,其空手套白狼的美梦终将破碎,等着其的将是漫长的监禁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