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检察机关经审查决定,依法对陵水县副县长陈国义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陈国义简历
陈国义,男,黎族,1963年11月出生,海南陵水县人。
1986年5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黎安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1978.09-1980.07海南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英语专业学习
1980.07-1987.07 陵水县椰林中学、陵水中学教师
1987.07-1987.12 海南自治州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干事
1987.12-1993.12 陵水县委组织部干事、组长、副科级调研员
(其间:1990.08-1992.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3.12-1995.12 陵水县旅游(公司)局长(经理)
1995.12-1997.07 陵水县工业交通局局长
1997.07-2001.06 陵水县工业交通局兼技术监督局长
(其间:1996.09-1998.07在吉林大学数量经济学研究生班函授学习)
2001.06-2005.08 陵水县建设与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2005.08-2008.04 陵水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04-2009.09 陵水县政协副主席,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09-2010.10 陵水县政协副主席
2010.10-2011.12 陵水县政协副主席、黎安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2011.12-2012.01 陵水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党组党员、黎安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
2012.01- 陵水县政府副县长、黎安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