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了解到,日前,阿拉善右旗纪委对该旗公安局贡湖都格派出所所长李树雄、交警大队民警王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李树雄、王伟违规经商,从事营利性活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企负责人近亲属以支付提成款方式行贿。李树雄伙同国企负责人虚列支出侵吞公款。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阿拉善右旗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旗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树雄、王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旗监察局报旗人民政府批准,给予李树雄、王伟行政开除处分,将两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