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64人因贪污贿赂渎职在京被判刑 平均每天1个

2014-02-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热度:1680℃

    中新网北京1月19日电(于立霄 曾鼐)北京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零”容忍,2013年共364人被判处刑罚,平均一天一个。北京市检察机关去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犯罪438人,其中厅局级以上15人,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人,贪污贿赂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57件。

这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19日分别向市人代会做工作报告时透露的。

2013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腐风暴迅速席卷京城。

2013年4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落马”引发北京反腐的第一个高潮。刘志军由于滥用职权,非法收受各种财务折合人民币共计60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受贿案,丁羽心非法经营、行贿案等涉铁路部门系列案仍在审理中。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院长池强今天做关于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2013年北京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9件35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4件81人。其中包括起诉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铁路系统31人受贿、滥用职权案等。

池强称,2013年,北京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整合全市检察机关侦查资源,立案侦查县处级国家工作人员59人,厅局级以上15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57件;立案侦查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人。

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根据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罪名分类情况,贿赂案共200人,占56%;贪污案共132人,占37%。根据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罪名分类情况:滥用职权案34人,占42%,玩忽职守案21人,占2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在工作报告中说,北京法院2013年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审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及涉铁路部门系列案、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290件,对364人判处刑罚。

谈到2014年的工作重点,慕平院长表示,要建立健全防治冤假错案工作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慕平说,2014年,北京市法院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强化审判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池强检察长表示,检察院要围绕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查办发生在改革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民众利益飞的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