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4起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晋中市祁县昭馀镇西关村原村委主任刘德义贪污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刘德义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水渠清淤工程,贪污工程款8万元;私设小金库,并挪用10万元用于个人经营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村集体资金5.85万元组织有关人员公款国内旅游。此外,刘德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祁县纪委常委会议2015年6月10日研究,决定给予刘德义开除党籍处分。
长治市长子县宋村乡段家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赵长青贪污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赵长青利用职务之便,以虚列支出手段贪污公款1.51万元。此外,赵长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长子县纪委常委会议2015年6月4日研究,决定给予赵长青开除党籍处分。
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张兴平违规收受礼金、挥霍浪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张兴平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折合共计6.74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车辆供自己和家人使用,公款支出烟酒、招待费95.5万元。此外,张兴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离石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离石区委常委会议2015年12月23日批准,决定给予张兴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晋城市沁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局副局长王身强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戚违规谋取利益问题。2014年,沁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局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种植中药材项目,王身强明知其亲戚史某不符合条件,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史某违规获得5万元补助资金提供帮助。经沁水县纪委常委会议2015年12月8日研究,决定给予王身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