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但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党委书记高祝杰却阳奉阴违,“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占用两套办公用房。2016年4月20日,经天津市西青区委批准,西青区纪委对高祝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3年8月,天津市西青区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此时,高祝杰所用办公室为套间306室,里外两间,外间办公,里间作休息室,属于严重超标。为应对检查,高祝杰欺瞒组织,明里将303室作为自己的办公用房,暗里却攥着306室钥匙不放,实际仍为他个人使用。
集中清理后,高祝杰自认为“风头”已过,又打起了如意算盘。为规避组织监督检查,他让人将306室的里间门,用一组没有后挡板的衣柜进行伪装,玩起“障眼法”,形成暗门暗室。经过伪装的306室,单从外表看,仅为一普通单间,一侧墙壁摆满书柜及衣柜,与一般办公用房无异,而打开衣柜门,里面却是别有洞天,里间床铺、电视、冰箱、洗浴等设施一应俱全,办公室犹如高级宾馆。
高祝杰处心积虑占用两套办公室,303室使用面积28.63平方米,306室使用面积48.47平方米,共超标53.1平方米。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看似是小事小节,反映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一旦放任自流,不但浪费公帑,而且会助长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歪风邪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高祝杰仍罔顾中央和市委的三令五申,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受到严肃查处是咎由自取。(天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