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6-05-05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89℃

1.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杕公车私用并肇事问题。2015年3月10日晚,杨杕私自驾驶公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2016年4月,杨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汤原县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勇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月20日,王勇带领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共计16人到吉祥乡卫生院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组中午接受吉祥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宴请并饮酒。2016年3月,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3.鹤岗市建筑能效与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许宏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为应付上级单位组织的办公用房清理情况实地验收,许宏峰先搬到了符合标准的办公室。检查后,未经批准,又搬回面积达53.72平方米的原办公室,远超正科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2016年3月,许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庆市热力公司副总经理杜春玉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10月20日,杜春玉为儿子举办婚前答谢宴,收受其下属和职工礼金共计4500元。2016年1月,杜春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木兰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公务用车问题。该局借用下属单位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测绘队的超标车1辆,直至调查组进入调查后才退还,时间近3年。对此,该局局长李立负直接责任。2016年1月,李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牡丹江师范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历史与文化学院以考察名义,与旅行社签订十日游合同,组织本院教师及家属到西安旅游,在岗教师所花费用以学科建设费等名义报销。对此,该院院长刁丽伟、党委书记陈忠平负直接责任。2016年3月,刁丽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鸡西市新闻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志强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6月26日,赵志强向市纪委申报,称其女儿于7月14日结婚,拟与亲家双方合办婚宴15桌。然而7月份,赵志强单方分5次为女儿操办酒席累计17桌,超出规定标准。2015年12月,赵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宝清县住建局城乡股股长王振鹏等人借检查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1月24日,王振鹏带领4名工作人员对龙头镇2015年泥草(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当晚,王振鹏等人接受泥草(危)房改造施工方闫某通过中间人龙头镇宗教助理董春阳安排的宴请。2016年2月,王振鹏、董春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局欧浦煤矿经理崔庆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崔庆斌先后4次用燃料发票变相核销招待本单位职工和个人朋友的餐费,共计1.2万元。2016年1月,崔庆斌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10.勃利县倭肯镇农经站站长王志国克扣款项违规接待问题。王志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扣留各村会计的业务代理费,用于支付本单位超支的招待费。2016年1月,王志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