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家庄市藁城区北高庄村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北高庄村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3.169万元,用于偿还村委会吃喝费用;村委会将街道硬化剩余工程款14.214万元,未入村集体账,存放于报账员家中。藁城区纪委给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马瑞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报账员马彦芳、时任党支部副书记王新社、村委会副主任许申红党内警告处分。
2.张家口市阳原县妇幼保健院乱收费问题。阳原县妇幼保健院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过程中违规向群众收取母婴保健保偿费共计41万余元,且将该笔费用项目变更为体检费入账。阳原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院长刘满元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3.唐山市丰南区王兰庄镇高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肖春亮收受“好处费”问题。肖春亮在处理群众讨要被拖欠工程款问题时,违规收受“好处费”2.2万元。丰南区纪委给予肖春亮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保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朱海生故意刁难群众问题。朱海生在为群众办理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审批中,未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以资料不合格为由先后10多次拒绝受理群众申报资料,且多次暗示索要财物。处长赵元明得知后,未能有效制止其行为。保定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朱海生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赵元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邢台市沙河市赞善办事处许庄村乱收费问题。许庄村在为村民办理申请低保工作中,违规向25户低保户收费2500元,用于支付复印资料及用餐等开支。沙河市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原书记许付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邯郸市临漳县称勾镇呼西村党支部书记崔希桂虚报冒领补助资金问题。崔希桂通过虚报土地面积,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9000元,其中3700元发放给群众,剩余5300元用于村务支出;以他人房子名义为本村电工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3000元。临漳县纪委给予崔希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定州市大辛庄镇中心学校乱摊派问题。该校将住房改造、修补围墙等开支以刊板和安装监控设备名义向校属幼儿园摊派费用8722元;违规将购买电视款、招待费、办公用房改造费等55170元变更为苗木款和办公用品费用在教育局支付中心报销。定州市纪委给予校长肖平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