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亚市海棠区龙江村村委会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龙江村村委会先后组织两批人员共计72人赴四川、重庆和福建等地景点游玩,花费共计35.92万元,从原海棠湾镇政府拨付的学习考察费用和征地工作经费中列支。2016年1月,海棠区纪委给予龙江村党支部书记黎伯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有关人员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海口市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供超标准用餐问题。2015年7月,海口市秀英区住房保障中心在某酒店举办全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业务培训班,参训人员用餐人均支出餐费超出海口市规定的培训伙食费标准。2016年2月,秀英区纪委给予该中心主任蒯海波党内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