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颜某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犯罪嫌疑人颜某负责全面主持执法大队的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渔船登记、检验、管理及渔船的买卖过户拆解建造等审批,同时还包括渔船燃油补贴的发放以及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海域等等。犯罪嫌疑人颜某在履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有关渔船主所送的钱财,为他们在旧渔船拆解、新渔船建造的手续办理以及燃油补助的发放上提供关照。除此之外,他还在处理非法采砂案件上利用海洋监察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收受贿赂,为非法采砂户在案件处罚上谋取利益。
颜某的行为已涉嫌受贿罪,目前已由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侦查工作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