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陕西省扶风县林业站原副站长李新奇在服刑期间还领取原单位工资引发广泛关注。记者日前从扶风县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该副站长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林业站被责令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停职接受调查。
李新奇现年58岁,1989年至1999年任扶风县林业站副站长。2000年后,他从原单位中分流出来进行创收,领取月工资总额的30%。2013年,因非法经营罪被羁押,次年被判刑入狱。可是令人奇怪的是,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服刑期间的李新奇居然违规领取工资78826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记者从扶风县委了解到,今年4月,该县相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随即展开调查和处理。经查,2000年,因县级财政困难,需要对部分事业单位经费进行调控,县林业站时任领导班子研究决定让李新奇分流创收,但因其经营不善,产生大量债务。
2009年以来,县林业站多次和李新奇谈话,要求按有关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申报处理,但李新奇均予拒绝。时任领导考虑到其家庭困难,也为保证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最终没有进行申报处理。2015年12月开始,县林业站停发李新奇的工资。据统计,从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李新奇先后违规领取工资78826元。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是,李新奇本人隐瞒真实身份,司法机关未能告知县林业站,导致其服刑期间仍领取工资。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4月26日,扶风县林业站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上报县林业局党委,开除李新奇党籍;4月29日,县林业局局务会研究决定,开除李新奇公职。同时,该县责成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调查组,对群众举报的李新奇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目前,县上已责令县林业站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停职接受调查,后续还将对有关涉事责任人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