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叶县龚店乡初级中学校长宋国宪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8日下午,宋国宪组织召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会之后,违规召集17名参会人员在县城某饭店用公款聚餐,消费1100元。2016年4月11日,叶县纪委给予宋国宪党内警告处分。
2.汝州市煤山街道骑庄居委会党支部委员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6年4月26日,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在酒店设宴70桌,违规收受礼金1.58万元。2016年5月6日,汝州市纪委给予郭书彬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3.洛宁县畜牧局局长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6年2月3日下午,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购买年货、走亲访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6日,洛宁县纪委给予刘新延党内警告处分。
4.中牟县大孟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席、综治中心主任王会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王会军在分管大孟镇计生办工作期间,以交通补助名义,分5次向计生办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6.03万元。2015年12月24日,中牟县纪委给予王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