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黔南州惠水县抵季派出所负责人肖飞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及乱收费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肖飞负责抵季派出所工作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1.12万元;用公款6000元支付个人就餐费;安排相关人员违规向群众收取3.5805万元照相费。2016年4月,肖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分别予以收缴或退还群众。
2.黔西南州望谟县岜饶乡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望谟县岜饶乡用21.47万元违规购买公务用车一辆,并采取分开发票的方式报账。岜饶乡原党委书记乐永祥,原党委副书记、乡长王东,原纪委书记黎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铜仁市沿河县客田镇蒲井村党支部书记田仁国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6年2月,田仁国不听该镇干部劝阻,违规为母亲操办生日宴,并违规收受礼金。2016年4月,田仁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