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东嘎镇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时任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东嘎镇党委书记达娃卓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宁召开镇党政班子成员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先后分两次向干部职工发放在岗补贴等费用29.24万元。2016年2月,拉萨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达娃卓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宁行政记过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收缴。
2.昌都市芒康县林业局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7月,经林业局原局长仁青平措,副局长唐洋,副局长、天保办主任冀文静三人口头商量,决定把2012年至2014年累计虚报冒领的公用经费17.5万元以补助形式违规发放给39名林业局干部职工。2016年1月,昌都市芒康县纪委给予仁青平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唐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冀文静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收缴。(西藏自治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