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韶关市纪委对韶关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欧智贤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欧智贤在任职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私分国有资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欧智贤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欧智贤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涉案违纪款项上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欧智贤简历
欧智贤,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湖南益阳人。河海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韶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5年9月—1989年7月 在河海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读书;
1989年8月—2002年11月 历任韶关市水务局科员、副科长、科长;
2002年11月—2010年7月 任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主任;
2010年7月—2016年6月 任广东韶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