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水利电力局局长受贿310万元被判10年有期徒刑

2016-06-08 来源:正义网 热度:1472℃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经查,2009年至2014年,陈某担任平乐县水利电力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在防洪堤建设水库加固流域水土综合治理、政府采购过程中,收受他人给予现金人民币三百一十万元。案发后,将大部分赃款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