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晋中市纪委监察局获悉,昔阳县纪委通报了今年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违规违纪问题。
1.界都乡小瓦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仲棠违纪问题。2013年,胡仲棠未按相关规定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核把关,导致村民张某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1.4万元。2016年2月18日,经界都乡纪委会议研究并报请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仲棠党内警告处分,将张某违规领取的1.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款予以追缴。
2.东冶头镇口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郝爱国违纪问题。郝爱国任职期间不遵守民主议事规则,擅自申报低保户。2016年2月20日,经东冶头镇纪委会议研究并报请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郝爱国党内警告处分。
3.西寨乡白家川村党支部书记张保秀、村委会主任赵维红违纪问题。2013年,张保秀、赵维红将用于扶贫支出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5万元修建本村红白理事活动房和党员活动室,属于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经2016年3月16日西寨乡纪委会议研究并报请乡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保秀、赵维红党内警告处分。
4.西寨乡漳漕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保全违纪问题。2014年,贾保全利用职务之便,用整村推进项目资金支付其个人7个大棚建设费用24689元,鉴于其主动交待问题,并及时退缴违纪款。2016年4月18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贾保全党内警告处分。
5.界都乡大瓦邱村委会主任郭海青违纪问题。2014年,郭海清私自将3万元蘑菇种植大棚水电路配套工程扶贫款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违反规定用大额现金支付村集体工程款等费用。2016年3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海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大寨镇北郝峪村党支部书记闫润良、村委会主任闫成祥、大寨镇民政助理员李维林违纪问题。闫润良、闫成祥任职期间违反规定将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闫某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2016年3月2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闫润良、闫成祥党内警告处分。李维林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闫某被确定为五保供养对象,享受五保供养待遇。2016年3月24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维林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