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关于查处5起公款吃喝等典型违纪问题的通报

2016-06-15 来源:松原日报 热度:1521℃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公款吃喝等典型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宁江区大洼镇伊尔丹村党支部书记马殿文在村换届选举期间,组织选举领导小组成员违规公款吃喝,共计消费2040元;借村党建活动之机向党员发放纪念品并违规公款吃喝,共计消费2000元。马殿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扶余市聋哑学校副书记于洪波在任五家站镇职业中学校长期间,用财政专项经费违规处理吃喝招待费,共计12.41万元。于洪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前郭县民政局老龄委科员方辉在任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期间,组织职工在饭店违规公款吃喝,共计消费3400元。方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岭县太平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旭峰2014年违规核销单位招待费9.54万元。李旭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乾安县发改局生态办副主任于承志通过虚开汽车燃油费、维修费、清雪费、住宿费发票等方式,违规处理单位2013年至2015年招待费9万元。于承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令行禁止、不搞例外,坚决整治公款吃喝、收送节礼等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对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紧盯“四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对隐形变异的违规吃喝宴请、收送节礼以及违规操办升学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强化追究问责,对“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中共松原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