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问题

2016-06-27 来源: 山西农民报 热度:1639℃

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通报了三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问题。

1、方山县圪洞镇古贤村党支部书记强润贵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不作为问题。强润贵任职期间,2015年11月5日,圪洞镇政府安排各村开展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要求各村及时召开村两委、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通过走访每户群众,研究确定各村贫困户,但古贤村直到12月20日也没有开展这项工作,致使该村扶贫户不能确定,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不能进行,严重影响了全镇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按时完成,损害了群众利益。此外,强润贵于2015年中秋节违规给村干部发放福利。经方山县圪洞镇党委2016年2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强润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县克虎镇苗家洼村苗家洼小组长苗玉平等人违规确定低保对象、挪用救灾救济款问题。2010年至2013年,苗家洼村苗家洼小组未按有关规定评议确定低保对象,而是将低保指标平均分配给60岁以上人员;2012年至2013年,苗玉平与小组报账员高玉生商量,将救灾款8400元用于偿还村集体欠款,将低保金19017元用于集体开支。经临县克虎镇党委2016年5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苗玉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高玉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苗家洼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新平党内警告处分。

3、临县临泉镇杜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樊旭平优亲厚友、与贫困户争利问题。2015年,樊旭平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与贫困户争利,借用其父樊某和村民张某的名义,对自己的两孔砖窑洞进行了改造;同时在评定农村低保时,优亲厚友,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其伯母刘某评选为农村低保对象。经临县临泉镇党委2016年3月28日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樊旭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