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清远市纪委向外通报,清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何海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何海明简历
何海明,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佛冈县人,学历本科,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广东清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985.07-1991.04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队民警
1991.04-1992.01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2.01-1995.01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5.01-1998.01 佛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副科级侦察员)
1998.01-2003.09 佛冈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1999.06任正科级侦察员),2002.04任党组副书记
2003.09-2010.01 清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0.01-2010.03 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委常委,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
2010.03-2011.09 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9-2011.11 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党组成员
2011.11-2012.07 广东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2.07-广东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清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