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受贿一案。
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韩学键利用担任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建设、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6万余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韩学键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韩学键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吉林省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定期宣判。
韩学键简历
韩学键,男,汉族,1961年11月生,黑龙江兰西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1978年10月——1980年8月 牡丹江商业学校商业经济专业学生;
1980年8月——1984年3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财会处科员(其间:1980年10月——1983年3月 辽宁财经学院商业会计专业学习);
1984年3月——1987年10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财会处副科长、科长;
1987年10月——1987年11月 黑龙江省华侨友谊商品供应公司副经理;
1987年11月——1989年6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改革办主任;
1989年6月——1992年12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办公室副主任;
1992年12月——1995年12月 黑龙江省商业厅办公室主任;
1995年12月——1997年3月 黑龙江省贸易厅办公室主任;
1997年3月——1997年11月 黑龙江省桦南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挂职);
1997年11月——2000年5月 黑龙江省贸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1996年3月——1999年1月 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0年5月——2002年10月 黑龙江省贸易局局长、省经贸委委员;
2002年10月——2004年2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副市长;
2004年2月——2004年10月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
2004年10月——2008年2月 黑龙江省大庆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2005年6月--2007年6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8年2月——2010年7月 黑龙江省大庆市委书记;
2010年7月—— 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
2014年12月22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25日,被免去领导职务。
2015年4月30日,被依法“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