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市二中院受审
昨天上午,现年48岁的“红通”嫌犯孙新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市二中院受审。孙新被控挪用公款2275万余元和贪污57万余元。在境外逃亡7年的孙新于去年6月8日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据了解,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个被抓回的红通人员。
检方指控两项罪名
昨天上午9点半,孙新被带上法庭。孙新1968年7月4日出生,前天正是他48岁的生日。
据了解,孙新大学文化程度,案发前系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在庭审中,因为紧张,孙新说话结巴。法官核实其身份并问到“家庭住址”时,孙新吞吞吐吐回答“忘了”。
检方指控共有两项罪名。第一项,挪用公款罪,孙新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利用担任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原财物出纳、负责收支公款、保管银行预留印鉴、支票等单位财务手续以及领取银行对账单等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275.18万元转入其控制的个人证券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并先后归还人民币472.46万元,其余人民币1802.72万元尚未归还。
第二项,贪污罪。因被免去出纳职务,孙新于2008年1月至3月,伪造了银行协定存款合同、协定存款账户对账单等交接材料,并与单位孙某工作交接。同年10月21日,单位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协定存款账户已销户,便要求孙新到单位说明情况。至同年10月23日,孙新从其控制的用于证券交易的银行卡中取出公款共计人民币57.32万余元,并携带潜逃境外。
案发后,80万涉案款已冻结。检方认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自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将公款一共转入14个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这14个账户中,孙新一共转入6000多万元,转出4800多万元,至案发时共亏损1240余万元。
7年挪用公款2275万
“我没什么好说的,同意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面对指控,孙新说道。孙新称,2001年,他因个人做期货赔了钱,所以就有了挪用单位公款炒期货的想法,本想赚了钱以后再把本金还给单位,但后来亏损了,“事情败露后,我因为害怕担责,就开始了没有目的的逃亡”。
孙新的辩护人称,孙新挪用公款的目的在于弥补个人亏损,主观恶性较小。孙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此外,孙新在案发前已主动退还472.46万元,案发后孙新主观上有退赃的意愿。
对此,公诉人表示,现有证据表明,2001年7月至2008年1月,孙新在亏损上千万的情况下,7年间不停挪用公款2275万余元,到现在仍有1800余万元没有归还,“在离职前,他又抓紧从单位挪出654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判处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另一项罪名,贪污公款50余万元,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在最后陈述阶段,孙新称,由于贪念作祟,他挪用公款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事情败露后,因不敢面对又采取逃避的做法。在国外,他举目无亲,每天都很惶恐,“落到今天的这步,都是自己咎由自取,希望法院能给我悔过的机会”
逃亡经历
只身藏匿柬埔寨在工厂打工被抓
2006年,孙新与妻子离婚,孩子判给妻子。离婚2年后,孙新开始了逃亡。这一逃亡,就是7年。
回忆逃亡当天的情景,孙新称,他从自己控制的账户里取了50多万元现金,从北京到达天津,并从天津乘坐飞机到达广州。在广州,他找黄牛把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到了泰国。后因泰国签证到期,又去了柬埔寨。
开庭前,孙新一直坚持不让通知家人。他称,逃亡这么多年,“没有照顾过孩子和父母,对不起家人”。逃亡中不敢与家人联系,如今孩子已有十六七岁。
庭审结束后,孙新的辩护人向记者介绍,孙新逃亡的7年中,有4年生活在柬埔寨。因为逃亡,孙新的生活很艰辛,没有固定的住所,最困难时连饭都吃不上。孙新改名换姓在柬埔寨打工,被抓前正在一家工厂做会计。
据了解,孙新所在柬埔寨的工厂的同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平日里虽然不怎么和孙新直接接触,但感觉他十分沉默,也很少出门,“平时年轻人在一起聊天或者喝酒,他都不参与”。直到看到很多警察把孙新带走,才知道孙新是在逃人员。
去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其中就包括孙新。
去年6月8日下午,孙新被押解回国,在机场等候他的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的检察官们,他们向孙新宣读了《逮捕决定书》,逃亡海外近7年之久的孙新最终没有逃脱法网。
据北京纪委2016年3月通报,北京市7名“百人红色通缉令”外逃人员已有3人归案,缉捕和劝返15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抓获21名外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