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龚典君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2016-07-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热度:1524℃

2016年春节,龚典君自称是他50多年来过得最孤独、最凄冷的一个节日。

当城市里灯火通明、万家团圆时,他只能对着冷冰冰的墙壁,等待党纪国法的惩处,没有亲人陪伴,也没有朋友簇拥。而往年这个时候,他都是众星捧月、前呼后拥,好不得意。

执纪人员告诉笔者,龚典君在担任湖北省潜江市住建委主任10年间,违反纪律,官商勾结,影响恶劣。

2016年6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龚典君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情往来掩盖下的权钱交易

龚典君有一些熟识的老板朋友,平时以“兄弟”相称,关系打得火热,经常聚在一起打牌、喝酒、唱歌。老板们出手大方,逢年过节必送他一些礼金、礼品,打牌垫付一些牌资。对此,他都一一笑纳。

妻子曾提醒他,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样迟早会“出事”。龚典君不以为然,称“都是朋友间正常的人情往来、哥们之间的义气”。

话虽这么说,他心里其实也底气不足。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副处级干部,他很清楚收受礼品、礼金是违纪行为。所以,在担任潜江市住建委主任初期,对一些大额礼金,他一般都拒绝。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他与老板朋友们关系越来越密切。一些老板请他吃饭,只要他有时间就必定参加,并且喜欢在饭前饭后来个“经济半小时”——打麻将,有时输赢达到一两万元。

这个过程中,龚典君的心理愈发不平衡,看到老板们开着豪车、带着情人出入星级宾馆和高级会所,他心里痒痒的,自问:“我的能力不比他们差,为什么不能像他们一样潇洒呢?”渐渐地,他的胆子大了起来,从原来的谨小慎微发展到对几千、数万的红包礼金来者不拒。

这些红包礼金虽然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但龚典君心里明白,亲兄弟还明算账,人家凭什么如此豪爽?作为住建委的一把手,他可不能“亏待”朋友。

某建筑公司老板何某,和龚典君有近20年的交情,自从龚典君担任住建委一把手后,两人关系“如胶似漆”。2005年初,在龚典君的安排下,没通过招标,何某便承包了曹禺公园的部分工程。2008年,何某以潜江市中民建筑公司名义中标东环路工程项目,在龚典君的帮助下,增加工程量300余万元。2012年,龚典君更是大胆地将火车站等重大工程全权交给何某。在龚典君的“关照”下,何某的公司越做越大,获取利润达几千万元,而何某也绝对“讲义气”。

为感谢龚典君对自己的“关照”,按照龚典君的安排,2009年下半年,何某送给其情人40万元现金。2010年8月,又送其一个房地产项目100万元的股份,就连平时龚典君和情人出去旅游的费用也由何某一手包办。

执纪人员表示,龚典君和“老板朋友”勾肩搭背,拿权力当作换取利益的筹码,摆错了位置,怎么能不出事?

利益共生掩盖下的权力寻租

2006年8月,潜江市住建委所属某二级公司改制,“老朋友”李某和叶某来到龚典君办公室,希望能参与。龚典君考虑了片刻,借口需经党委会研究予以回绝。其实,他已经不满足于收取礼金,察觉到这次企业改制中利益巨大,正寻思着自己搞点钱。

不久后,一次聚餐上,龚典君假装无意提出,改制过程中给“老朋友”帮忙可以,但是大家要有钱同赚、有福同享。他表示,要是事情办成,要在后面的房地产项目中入股,“老朋友”们当即应允。于是,在龚典君的一手策划下,改制和项目开发顺利进行。龚典君提出占股7%,但又暗示手头有点紧,经商议,由李某垫资30万元,龚典君出资19万元,共计49万元作为龚典君的股份。

2009年年底,龚典君收到该公司送来的分红49万元,他扣除李某垫付的30万元,将剩下的19万元收入囊中。

“小试牛刀”就能取得如此丰厚的利润,龚典君不免沾沾自喜。他也知道,党纪中有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准经商谋利。但转念一想,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升迁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不如趁早利用手中权力为退休后作一些原始积累。这时候的他,贪欲已如洪水决堤。

后来,龚典君又心安理得地分两次收受入股公司的利润共105万元。尝到甜头后,他的胃口越来越大,觉得这比收受礼金“划算”多了,渐渐地,他将工作“规则”改为“不入股便不办事”。

龚典君利用手中权力变相捞钱,一旦发现有利可图,就想方设法“入股”,美其名曰有福同享、利益共生,甚至,还上演了一场场空手套白狼的戏码。

2009年7月,某公司股东刘某找到龚典君,希望他予以“关照”,这正中他下怀。他一如既往地表示手头紧张,经商议,刘某给予他100万元股份,并立下字据,股份寄放在刘某岳母名下。2011年、2012年、2013年,龚典君分3次收到利润共计60万元,并将这60万元再次作为股金入股。

就这样,分文未出,龚典君的股份却越滚越大。他已彻底沉沦。

攻守同盟掩盖下的沆瀣一气

靠利益绑住的圈子最终也必然因利益分崩离析。

2014年5月,龚典君入股的一家公司法人代表聂某因违纪问题被省纪委调查,由于与该公司利益共生,龚典君内心极其恐慌。他马上联系“老板朋友”,想尽一切办法对抗调查,和“生意合伙人”串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龚典君让妻子将收受的价值1.7万元的手表退还给聂某妻子。同时,他让其情人将40万元退还给何某,并销毁之前收受的100万元贿赂的字据,与何某相约击掌:“咱俩一清二白了!”

尽管如此,龚典君依然坐立难安,他忙于封堵各种有可能被发现的“缺口”。

他找到自己入股公司的股东刘某,将100万元和60万元的入股字据销毁,并与其串好供词。然而,他还是不放心,2014年6月、9月又分两次找到刘某,再三确认。

时间流逝,眼看似乎平安了,龚典君长舒一口气。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11月,龚典君被潜江市纪委立案审查。到这个时候,他还心存侥幸,自以为之前布置周密,不会有事。直到大量证据摆在面前,才不得不低下了头。

执纪者说

龚典君和“老板朋友”勾肩搭背、不分彼此,大肆搞权钱交易,最终陷入腐败深渊,教训深刻。

官商交往要有道。此案警示我们,党员干部在与企业人员交往过程中,必须恪守“亲”“清”原则,既要做到亲和、友善、坦荡、真诚、积极主动、热情热心,又要严格要求自己清白、守法、公平、公正、两袖清风、廉洁干净。既不能画地为牢,老死不相往来,“太清而不亲”;也不能走得太近,不分你我搞联盟,“太亲而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