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身为公司淘宝店长,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司名义贷款,却将贷款据为己有,数额高达50余万元。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蒋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今年32岁的蒋某系湖南安化人,2014年4月初,蒋某应聘到株洲华粤名都服饰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公司旗下“天猫吉悦鸟旗舰店”网店的店长,全权负责网店的策划、运营、推广、人事招聘等工作。后蒋某申请了该网店主、副两个支付宝账号,并绑定了自己的手机号码。2014年7月开始,蒋某陆续以株洲华粤名都服饰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阿里巴巴天猫贷款平台申请订单贷款和信用贷款,订单贷款和信用贷款分别放款到副支付宝和主支付宝内。蒋某每次用信用贷款的钱还订单贷款的钱,并将信用贷款记录删除,而订单贷款的钱则被其转入个人中国银行卡内。
2015年3月2日,公司经理高某发现公司支付宝账号没有余额,于是找到蒋某询问情况,蒋某承认自己挪用了公司的资金并答应归还,但第二天就离开了公司失去了联系。经湖南建业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鉴定,蒋某的行为给株洲华粤名都服饰有限公司造成损失548827.84元。
2015年3月19日,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司名义贷款并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