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为在押人员保外就医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近日,广西中渡监狱原副监狱长李某华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受贿罪一案,在广西柳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李某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认可,只是对部分案件事实提出了异议。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 9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3年任职期间,李某华在广西柳州、南宁以及云南省等地,以打麻将、旅游、女儿结婚为由,收受在押人员黎某、郑某等人的亲属赠送的现金或购物卡共计12万余元,期间,李利用自己分管刑罚执行工作并担任“罪犯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黎某、郑某保外就医提供帮助。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受贿罪。
对于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李某华表示认罪,只是对其中部分案件事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庭审最后,李表示,自己对犯罪行为十分后悔,希望法庭能对其从轻处罚。当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