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进行了通报。
1.衡阳市祁东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卫国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2月16日,刘卫国向县纪委报告称将为其子同城合办婚宴30桌。次日,刘卫国通过单位办公室将婚宴事宜告知交警大队民警。2月18日中午,刘卫国在当地某酒店为其子举办婚礼,实际置办宴席28桌,参加婚礼人数274人,但送礼金人数为314人;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同事、同学等176名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12.83万元。刘卫国违规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2.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人大副主席刘天华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2月20日,刘天华向镇纪委报告称将在沱江镇某酒店同城合办婚宴26桌。12月30日晚,女方在该酒店操办嫁女宴20桌;12月31日中午,男方在该酒店置办婚宴26桌。刘天华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婚宴,收受同事、村干部等44名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13万元,婚宴酒席超过规定桌数,事后没有如实报告遵守承诺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3.岳阳市规划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李建军(正处级)违规操办母亲寿宴问题。2015年,李建军与家人商定,于11月21日邀请亲戚为母亲举办80岁寿宴。同事屈某得知消息后,向李建军反复请求“要邀请几个关系好的同事去热闹一下”,李建军最终同意并要求控制邀请范围。21日当天,市规划系统29名干部参加寿宴。李建军回单位上班后,主动退还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41万元。李建军违规同意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其母寿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党组、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分别向市委、市纪委写出书面检查,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参加寿宴的干部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
4.益阳市沅江市三眼塘镇胭脂湖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郭智华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30日中午,郭智华在沅江市某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共置办宴席13桌,其中亲戚10桌,同事、朋友3桌,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0.7万元。郭智华违规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女儿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5.怀化市中方县泸阳镇政协联工委原主任杨小韩违规操办乔迁宴并致人非正常死亡问题。2016年1月15日晚,杨小韩在怀化市某酒店举办乔迁宴,共置办宴席5桌。中方县财政局退休人员黄高生、活水乡政协联工委原主任唐永红、县计生局退休干部张再银、泸阳镇双山村党支部书记韩同财等得知消息后赴宴,6人共饮白酒2斤多。当晚用餐结束时,黄高生出现醉态,被送回酒店房间休息,次日早上8时许被发现非正常死亡。此外,杨小韩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0.18万元。杨小韩违规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乔迁宴且收受礼金,并造成严重后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唐永红、张再银、韩同财违规参加乔迁宴,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株洲市攸县震林中学副校长(副科级)、县教育局计财股股长焦连青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9月,焦连青搬入位于攸县某小区的新房居住,应亲属要求,定于2016年1月24日举办乔迁宴。2016年1月21日,焦连青口头邀请县教育局11名班子成员,委托他人把乔迁宴事宜告知局里17名同事。1月23日晚和24日中午,焦连青分两次在所住小区置办宴席共23桌,参加人员有同事、同学、朋友及服务对象,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7.63万元。焦连青违规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乔迁宴并收受礼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7.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龙山县供电分公司茅坪乡供电所职工王瑜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2016年4月7日上午,龙山县“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接到反映王瑜将违规操办满月宴的群众举报,马上责成龙山县供电分公司进行制止,王瑜当即承诺不会操办满月宴。当天中午,王瑜在家中举办满月宴,置办宴席25桌,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0.16万元。王瑜经制止后仍顶风违纪,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内部下岗2个月,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茅坪乡供电所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县纪委对龙山县供电分公司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约谈。(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