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萍乡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尔文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谢尔文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函询其后,未如实报告违纪违规问题,并与他人进行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侵占公私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获利,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等。
谢尔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尔文开除党籍处分;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谢尔文行政撤职处分,取消其副县级待遇,降为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