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锋平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6-07-19 来源:人民网 热度:2050℃

日前,经滁州市委批准,滁州市纪委对定远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锋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杨锋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安排他人为其个人及妻子办理虚假身份证,并利用虚假身份证购买房产,隐匿个人财产,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所送礼品,违规接受吃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挥霍浪费公款,违规购买公务用车;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杨锋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滁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滁州市监察局报滁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滁州市纪委)

杨锋平简历

杨锋平,男,汉族,1963年出生,安徽定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安徽滁州市定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历任定远县连江乡财政所会计、副所长,张桥区财政所副所长,连江乡党委副书记兼财政所长,连江镇经委主任,连江镇党委委员,张桥镇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高塘乡党委副书记,高塘乡乡长、党委副书记,高塘乡党委书记,高塘乡党委书记、乡长,炉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定远县政府副县长、炉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定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炉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定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定远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农美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定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县农美建设投资公司董事长,定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16年4月,免去杨锋平的安徽滁州市定远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