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林县三中教师高慧在请假期间兼任代课老师并领取薪酬的问题。和林县三中教师高慧在请假期间(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任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中学临时代课教师并领取9个月的报酬共38880元。请假期间工资全部停发。和林县教育局给予高慧记过处分。
2.和林县原五完小教师杨静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累计旷工27天的问题。原五完小教师杨静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3月13日,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30日,累计27天未到所在单位上班,按旷工论处。和林县教育局给予杨静记过处分。
3.和林县巧什营乡忽通兔村民选举委员会委员武吉伟、云润清违规发放选民证的问题。武吉伟、云润清在2015年忽通兔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在吕某某没有参加选民登记的情况下,将选民证发放出去,并允许其投票选举。和林县巧尔什营乡委员会给予武吉伟、云润清党内警告处分。
4.和林县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科员云福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采伐他人合法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的问题。云福祥以和林格尔县政府将恼木气村西土地规划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需要砍伐树木为由,擅自在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咨询投资有限公司承包地范围内采伐大量杨树。和林县纪委给予云福祥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