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被控受贿557万余元案开庭

2016-07-22 来源:新华社 热度:2173℃

7月21日,庭审现场

7月21日,庭审现场

7月21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由院长刘敬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受贿一案。 

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梁滨利用其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赵友亭、山西宝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个人和单位,在职务晋升、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李晓霖非法收受赵友亭、程腊生等1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梁滨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梁滨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辽宁省、鞍山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梁滨简历

梁滨,男,汉族,1956年4月生,山西孝义人,1979年6月入党,1974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是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中共十六大、十八大代表,山西省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党代会代表,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山西省委委员,山西省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第七届山西省政协委员、常委,第七届、第八届河北省委委员、常委。

1974.08--1976.12,山西省孝义县白北关公社桃园堡大队知青;

1976.12--1979.08,太原工学院电机系电机专业学习;

1979.08--1979.12,留校待分配;

1979.12--1984.07,太原工学院电机系教师、系团总支副书记;

1984.07--1990.08,太原工业大学团委副书记、书记;

1990.08--1991.08,太原工业大学党办主任兼校团委书记;

1991.08--1992.12,太原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

1992.12--1994.07,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

1994.07--1996.07,共青团山西省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7--1998.03,中共山西省忻州地委常务副书记(正地级);

1998.03--2000.09,中共山西省忻州地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7.09-1999.06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1.10,中共山西省忻州市委书记;

2001.10--2003.01,中共山西省朔州市委书记;

2003.01--2006.10,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6.10--2008.05,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08.05--2008.06,中共河北省委常委;

2008.06--,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