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丽江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丽江市委批准,丽江市纪委监委对丽江市委组织部原常务副部长周兆光(已退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兆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亲属及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国家资金;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
周兆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丽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丽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兆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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